品牌已经发布一支 AI 广告,制作团队想把它放进作品集,这是合理的商务需求。但“展示这支成片”和“公开这支片子是怎样做出来的”,并不是同一个请求。提示词、候选画面、参考图和过程截图,可能比成片多说出很多信息。
采购阶段就应把案例展示纳入讨论,却不必用一个笼统的“同意宣传”一次放开全部材料。ONCE 为本文提出的方法是:先做一份实际待发布的样本包,再按传播动作审核。品牌审的不是供应商脑中的展示意图,而是公众最终会看到、下载或继续使用的东西。
一个分享按钮,可能不只是多一个观看入口
Adobe《Adobe Firefly FAQ》现行说明写明:向 Firefly 社区提交作品,涉及生成图片与提示词供其营销、灵感及画廊页面使用,也允许他人使用同一提示词创作;Business profiles 的内容不应提交社区。本文于 2026 年 10 月 24 日核验该说明。这不是当天新公布的规则,也不能代表其他平台采用相同安排。
这个例子对品牌的提醒,不是“不要展示作品”,而是不要只看按钮叫“分享”还是“提交”。展示一个已批准的视频链接、上传一张过程图,以及同意一个社区的使用条件,可能是三种不同动作。它们应分别确认,不能由“终片已经公开”推导出全部获准。
平台是否接受提交,也不能替品牌判断某个客户素材可否使用。涉及具体授权、保密义务及合同效力的问题,应由相关权利人和专业人员结合实际安排确认;本篇提供制作采购方法,不是法律意见。
从一份可检查的样本包开始
假设一个跨境品牌已发布桌面风扇广告。供应商准备展示终片、两张生成前后对比图和一张提示词截图。这是虚构示例,没有对应 ONCE 客户或实际测试。
不要只发一句“我们会写一篇幕后文章”。把拟用文件、标题、正文、封面、署名及目标发布位置一起交审。即使成片没有问题,对比图也可能出现未采用的包装文字;截图边缘可能带出其他项目的标签;提示词可能包含品牌尚未公开的受众定位。是否真的包含这些信息,要检查实际文件,而非预先认定必然泄露。
发布样本包至少固定三项:
- 版本身份:文件名、画面或片段范围,必要时标明视频时间段;改过裁切或说明后能区分新旧。
- 公开解释:供应商承担的具体工作、所用素材与方法说明;没有获准的客户结果就不写结果数字。
- 实际动作:谁用哪个账号,在什么位置,以链接、重新上传、社区提交或其他方式展示,是否存在下载、再创作或平台使用安排。
这里的检查单位是“这个文件+这个说明+这个动作”。同一张图片批准放官网,并不意味着已批准用它提交某个平台活动;更换动作时,应重新查看相应条件。
让成片、过程和方法分别回答问题
品牌采购也可以要求供应商解释:为什么必须公开这一项?如果目标是证明最终画面质感,终片片段可能已经足够;如果目标是说明产品准确性,未必需要交出完整提示词;如果目标是展示工作方法,可以另做不含客户材料的演示。
| 想证明的能力 | 可优先讨论的展示材料 |
|---|---|
| 最终影像质量 | 已批准的成片或限定片段,准确标明参与职责 |
| 制作判断 | 经筛选的对比图与解释,不顺带暴露未批准版本 |
| 方法能否复现 | 使用另行准备、可公开素材的演示,不伪装成客户项目 |
这些是替代方案,不是天然获得许可的等级。去掉品牌名称,也不自动等于无法识别;换成通用样品,也要确认演示所用的图像、声音和其他材料可用于这个目的。不得把自主练习写成真实客户案例,更不能给它配上虚构转化结果。
核对整份页面,而不是只批准一个视频文件
品牌应查看终片旁边的话。供应商只负责后期,却写成全案创意,会改变案例的含义;“用了 AI”与“全部由 AI 完成”也不是同一陈述。工作职责、方法与事实应准确,不应为了宣传模糊关键贡献。
审核还要覆盖缩略图、封面、字幕、下载附件,以及文章里可继续打开的链接。对页面做最终预览时,按公众的阅读顺序点一遍:先看到什么,点击后出现什么,能否下载到未审批的原文件。它是展示包的内容核对,不是对整个网站进行安全认证。
如果涉及平台社区,另核当时的提交规则及账号类型。发现该类内容不应提交,就换一种允许的展示方式,而不是换到个人账号规避限制。不能确认时,先保留非公开草稿,继续完成正常的广告交付。
把展示工作列入范围,也给不展示留条路
案例文章、过程图处理和审核往返都需要具体工作。报价可将正常广告交付、另行制作展示材料、客户审阅及后续更新分开写;不必给一个无法解释的“案例权”标价,也不应把允许公开当成客户获得正常交付的前提。
对持续合作,建议保留一份简短发布记录:批准的样本包版本、允许的动作、最早可发布条件、审核联系人和变更处理人。新增提示词截图、改写效果陈述、把官网展示改为社区投稿,都值得重查,而不是沿用旧批准。
一般的素材流转与删档,可配合本站的AIGC素材保密与退出检查。本篇处理的是项目完成之后“主动拿什么去公开”,不是把整套保密流程再做一遍。
若品牌不允许展示任何项目材料,供应商仍可以用另行创作的公开演示说明能力,或提供经允许的其他作品。对采购方来说,一个能说清展示范围、也能接受不展示的合作方,比一句“我们只发一点花絮”更便于长期合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