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条广告片在上海完成:产品是真实拍摄,背景由 AI 扩展,模特口型用模型改成德语,最后再由剪辑师调色、压制成多个平台版本。它算不算需要披露的“AI 视频”?
没有一个统一答案。真正危险的做法,是等成片导出后才问法务“要不要加一个 AI 角标”。因为欧盟 AI 法案第 50 条分开规定了两类责任:生成式 AI 系统提供商要为合成内容提供机器可读标记;使用这些系统发布内容的品牌、代理公司或其他部署者,则在内容构成深度伪造等情形下承担面向受众的披露责任。前者不能自动替代后者。
欧盟委员会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发布实施指南,第 50 条透明度义务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。它不是“所有 AI 辅助广告一律贴同一标签”的规则:标准编辑辅助或未实质改变输入及其语义的情形,在提供商机器标记义务中有例外;AI 生成背景、特效或常规影视前后期,也不当然构成会让观众误以为真实的深度伪造。是否需要披露,要结合相似程度、内容传递的信息、投放环境和受众预期判断。
这不是法律意见。它对品牌采购的直接启示是:先保存判断所需的事实,再由负责欧盟市场的法务或合规人员决定具体标签。ONCE 把这套制作交付称为“透明度五联单”。
第一张:适用性判断单
不要只记录“用了 AI”,而要按镜头回答五个问题:
- AI 是辅助剪辑,还是生成、替换了画面、声音或文本?
- 被模拟的是不存在的虚构元素,还是现实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人、物、地点、机构或事件?
- 成片是否可能让目标受众把合成内容当作真实记录、真实表演或真实产品能力?
- 这是明显的艺术、创意或虚构表达,还是以真实性为说服力的产品演示、见证或新闻式叙事?
- 最终会在哪个国家、平台和观看场景首次呈现?
欧盟委员会的问答把“深度伪造”拆成三个累积条件:高度相似、指向现实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对象,以及可能造成真实或可信的错误外观。这意味着同一段镜头在概念片和产品实证广告里,判断可能不同。采购单应要求制作方标到具体镜头,而不是只给整片打一个“AI/非 AI”标签。
第二张:生成与编辑记录
每个含 AI 的镜头至少留下资产 ID、工具与模型、生成或编辑日期、输入素材来源、主要变更、人工复核人和被批准的最终版本。这里不需要交付全部提示词,更不应把商业秘密或个人数据塞进公开文件;但必须能回答“这个版本从哪里来、改过什么、谁批准过”。
这张记录还应覆盖本地化分支。换脸、口型同步、声音克隆、数字人、多语言配音和背景替换,都可能让一个原本通过审片的母版产生新的真实性判断。版本命名不能只写“DE-final-v7”,而应关联原母版、变更类型、目标市场和批准人。
第三张:人物、权利与产品真实性单
透明度不能替代授权,也不能证明内容真实。人物肖像、声音、表演、第三方素材、产品外观和功能主张仍要分别处理。若模型生成了一个与真实创始人、工程师或用户高度相似的角色,仅有“AI 生成”字样并不会自动解决身份授权或误导问题。
品牌可把这张单与内容 IP 的权利运营底稿连接:镜头对应哪份授权、允许哪些国家和媒体、能否再次训练或改编、到期后谁负责下线。这样,披露判断与权利判断共享同一资产 ID,却不会被混成一项。
第四张:机器标记保全单
第 50 条要求生成式 AI 系统提供商在技术可行范围内,使合成内容带有可检测、机器可读的标记。C2PA 的 Content Credentials 是一种可用于记录来源和编辑历史的开放标准,但它只提供来源线索,不判断画面是否真实、准确或合法。
对品牌而言,验收重点不是“供应商说文件有元数据”,而是保存三份东西:
- 生成工具导出的原始文件与校验值;
- 每次转码、剪辑、上传后机器标记是否仍可验证的检查结果;
- 标记丢失时发生在哪个环节,以及是否有水印、软绑定或内部台账作为补充。
这一步很现实。格式转换、缩放、截图或不支持相关标准的软件都可能让元数据丢失。最终交付应包含“可验证成功”和“验证失败”的记录,而不是把技术标记当成永远不会断的链。
第五张:渠道披露与发布责任单
机器可读标记不是面向观众的披露。欧盟委员会明确指出:部署者若发布构成深度伪造的内容,披露应在最迟第一次接触时,以清楚、可区分、可感知的方式呈现;不能仅依赖嵌入文件的机器标记。
所以每个最终版本还要写清:
- 市场、平台、广告账户与素材 ID;
- 是否需要可见或可听披露,具体文案、位置、时长与语言;
- 平台的 AI 标签开关由谁设置、截图或回执保存在哪里;
- 自动裁切、字幕重排或多尺寸适配后,披露是否仍能被看见;
- 谁对“发布此版本”拥有最终批准权。
Google 在 2026 年 7 月公布的广告透明度更新也说明了这种双层结构:平台会为自家生成工具加入披露,也提供广告主申报 AI 使用的设置;但其帮助文档同时提醒,这些设置并不保证符合具体法规。平台按钮是执行工具,不是责任外包。
用五项成本比较供应商,而不是只比生成价格
AI 降低了某些镜头的生成成本,却增加了判断、记录、验证和多市场交付的工作。一个更可比的采购口径是:
透明度交付成本 = 适用性判断 + 生成与版本记录 + 权利核验 + 标记保全测试 + 渠道披露与本地化 + 异常返工
这个公式不提供行业平均价。它的用途是避免两个报价看起来都叫“30 秒 AI 广告”,实际一个只交 MP4,另一个交付可审计的母版、镜头记录、权利状态、标记验证和各市场披露版本。
在招标时,品牌可以设置三个停止点:
- 可继续制作:AI 仅作常规辅助,未实质改变输入或观众对真实性的理解;仍保留基本记录。
- 需要专项复核:生成背景、人物、产品表现或声音会影响真实性判断,但项目仍有明确的创意或虚构语境。
- 暂停发布并升级审查:内容高度模拟真实人物、产品、地点或事件,可能让受众误以为真实;或者无法说明素材来源、授权、模型与最终版本之间的关系。
最终采购判断
欧盟 AI 视频透明度不是一个后期贴纸任务,而是一项跨供应链交付。品牌不必把所有 AI 辅助都当成同一种风险,也不能把工具自带水印当作全部责任。
更稳妥的采购方式,是要求制作方从立项起就交付透明度五联单;品牌、代理和当地合规负责人再基于真实用途决定是否披露、如何披露。这样做的价值不只在一次欧盟投放:同一条可追溯链还能支持后续本地化、平台申报、权利续期和争议处理,让 AI 生成的速度不会以失去版本控制为代价。
主要资料
- 欧盟委员会,Guidelines on transparency obligations for providers and deployers of AI systems,2026 年 7 月 20 日。
- 欧盟委员会,Transparency obligations under Article 50 of the AI Act,本次核验于 2026 年 10 月 7 日。
- 欧盟委员会,Code of Practice on Transparency of AI-generated Content,2026 年 6 月 10 日发布,2026 年 7 月更新。
- C2PA,C2PA and Content Credentials Explainer 与 2.4 版技术规范,本次核验于 2026 年 10 月 7 日。
- Google Ads,Expanding AI transparency in ads,2026 年 7 月 9 日;Campaign Manager 360 Help,Use AI content label settings and disclosures,本次核验于 2026 年 10 月 7 日。
